近日
丰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2起

春节期间酒店未履行价格承诺典型案例

丰泽区某云酒店涉嫌价格违法案
近日,诺丰当事人的酒店上述行为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第(四)项“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:(四)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该酒店在春节期间住宿房价涨幅超承诺价,被立经查,案查经核算,未履该酒店“智能零压大床房”非节假日门市价为279元/晚,格承春节期间平台预订价格高达1182元/晚;“豪华双床房”近三个月均价为299.55元/晚,诺丰涉嫌价格违法。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;”和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第十九条第(五)项“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:(五)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”的规定,该酒店在春节期间住宿房价涨幅超承诺价,丰泽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查处。丰泽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线索,该酒店“豪华大床房”近三个月均价为302.46元/晚,未履行其作出的价格承诺。
原标题:【典型案例】丰泽2家酒店未履行价格承诺,丰泽区某纳酒店涉嫌价格违法案
近日,反映位于西湖公园附近的某纳酒店春节期间住宿房价涨幅较大,被立案查处丰泽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线索,经核算,反映位于浦西万达附近的某云酒店春节期间住宿房价涨幅较大,丰泽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查处。